根据《湖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(鄂教助〔2020〕1 号)和《江汉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江校学〔2024〕15 号)文件精神,我院近期开展了 2024—2025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增补)认定工作。经个人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年级审核、学院评审等环节,现增补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 人,评审结果公示如下:
马骁 学号 222227201219 困难
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-4月7日。如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携相关材料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(J06A106)实名反映情况。电话:027-84227052-106,电子邮箱:502554450@qq.com。
江汉大学智能制造学院
2025年3月31日